银保监会明确鼓励发展长期医疗保险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银保监会昨天(2日)发布了《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解决了困扰医疗保险发展的制度障碍,明确传达了鼓励发展长期医疗保险的积极信号。

数据显示,2019年,医疗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442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行业总保费增速约20个百分点,占健康险总保费的34.6%。但从期限来看,绝大部分为1年期业务,长期医疗险产品较少,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据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知》是对去年11月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的细化,主要目的是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销售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这次下发的费率调整的通知,其实就是对《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0条的一个细化。出台这个细则,既能够有效地解决短期医疗险因产品停售等原因无法续保的问题,同时也符合国际的通行做法。”该负责人说。

《通知》明确了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范围。目前仅限于采用自然费率定价的长期医疗保险,包括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医疗保险。

《通知》要求,首次费率调整时间不早于产品上市销售之日起满3年,每次费率调整间隔不得短于1年。保险公司不得因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调整政策。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说,此次《通知》回应社会关切,从制度上解决患病人群和老年人难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问题。“特别是强调不能因为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来实行差别化的费率调整政策,防止保险公司随意调费、无依据调费。另外,通过这种长期医疗险的发展,也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长期健康保障需求,有效避免因为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变化,或者是保险产品停售之后无法续保的风险,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目前,老百姓对医疗险非常关注。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建议,在选购医疗险时,可以从自身基本医疗保险情况、自身对短期医疗保险产品或者长期医疗保险产品需求、产品核心内容三个方面去考虑。“建议关注产品的一些核心内容,特别是涉及被保险人权益的部分,比如等待期、免赔额、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以及费率调整等涉及被保险人自身权益的重要事项。同时也建议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要如实地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避免在理赔的时候引发一些投诉和纠纷。”

(记者 张茜)

关键词: 银保监会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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