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睡舱 微信可自助开门
俗话说:“饭饱神虚”,尤其是夏日中午,当瞌睡虫袭来,上班族们大众化休息方式是趴在桌上打盹,如果单位管得松一些,运气好的上班族顶多在工位下面铺开一张行军床,略作休息。不过,这些哪抵得上一张实实在在的床睡得舒服。写字楼里哪里有床?虽然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但是北京晨报记者还真在朝阳门一家写字楼三层发现了六张床。待记者走进一看,原来这是一套自助式服务,用微信扫一扫便可打开大门。
记者根据贴在大门上的使用说明书打开了大门,“享睡空间”面积并不大,大约20平方米,共有3组共6个睡舱,像大学里的学生宿舍那样分上下铺,不过各自独立。睡舱为纯白色,有推拉门,外观像极了科幻电影里太空舱。记者采访时所有睡舱均无人使用。
房间内摆放着十来套用塑料袋封好的卧具,有毯子、一次性床单、一次性枕巾和湿纸巾,使用睡舱的顾客可以取用,并自己铺在睡舱内,离开睡舱时顾客自行把这些东西分类扔弃在指定的塑料筐内。此外,屋内各个醒目位置张贴着睡舱的使用方法、WIFI密码、客服电话和微信、故障维修电话等。
10块钱睡半小时
北京晨报记者用微信扫开一个睡舱的推拉门,睡舱内的灯光幽蓝,还真有些进入太空的意思。床约为2米长,1米宽。睡舱面积不大,但功能还挺全,有阅读灯、“太空蓝”装饰灯、镜前灯,电源接头、USB接口,还有一个风速调节旋钮,可以调节舱内进风量大小。记者关起舱门,舱门随后自动锁紧,只有在结束睡觉并且通过“享睡空间”的小程序用手机开锁,舱门才会再次开启。在睡舱使用注意事项中记者查询到价格,为30分钟起,每天最高58元封顶,睡觉“高峰时段”11点到14点,每3分钟1元,其余时间每5分钟1元。
中午12点半,在写字楼六层工作的邵女士来到这里,驾轻就熟地准备在这里午休。邵女士告诉记者,自从5月份共享睡舱开业,她每周都有那么两三天来这里午休,“以前我总趴在桌子上睡,等睡醒脖子和胳膊可酸了,有时候为了不打瞌睡,中午得喝两杯咖啡。”现在邵女士成了睡舱的忠实用户,吃完午饭后她喜欢到这里午休那么一两个小时,“其实有时候也睡不着,毕竟这跟家里的床还是不太一样,但是能安安静静地躺会儿倒也十分解乏。”
记者注意到,大家对睡舱外观十分感兴趣。不过也有些市民对客舱的卫生有些顾虑,市民沈女士就表示:“空间比较狭小,在里面休息会不会增加患呼吸系统疾病的风险?”
对此,“享睡空间”主要负责人张先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只要睡舱门关闭,舱内的紫外线灯将自动开启,对空间和床铺进行消毒,舱门开启后,消毒自动停止。另外,在高峰期我们的保洁人员会在门店中进行卫生、消毒工作。”
吴婷婷/摄
共享充电宝
使用智能手机最揪心的是没电怎么办?因此共享充电宝应运而生。不过和共享单车类似,共享充电宝也需要支付押金。在体验过程中,北京晨报记者发现,有些共享充电宝使用率并不高,甚至有虚置的风险,而且还需要购买数据线方能给手机充电。
四元桥宜家家居一层有一个四方形的“大柜子”,消费者可根据屏幕提示完成租借充电宝的服务。
“租”充电宝需要缴纳100元押金,不过如果支付宝芝麻信用高于600,就可免押金租借。记者体验发现整套租借过程并不复杂,支付完1元租金后,一个白色充电宝从蓝色灯光区域缓缓“吐”了出来。此时记者才注意到,在“大柜子”的上方有提示称,租借充电宝还需要购买数据线,否则无法完成手机充电。
虽然“低头族”对充电宝是刚需,但如果充电宝“大柜子”放置在商场免费充电插口旁边,使用率还会那么高吗?宜家商场在共享充电宝旁边有三个免费的手机充电插口,只要您带着数据线,就能给手机充电。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为周五傍晚六点左右,此时来宜家购物、就餐的客流量较大,免费充电插口处站着三名顾客,正在给手机充电。一位女士笑称:“既然有免费的,为什么还要花1元钱?再说充完我还得还回来,也挺麻烦的。”
说话间过来一位小伙子,他听说这里有共享充电宝,正准备来租借一个。但是一看租充电宝还要交押金,小伙子有些犹豫。这时一位热心顾客告诉小伙子,离宜家不到500米的家乐福一层有免费的充电装置。小伙子听闻毫不犹豫地直奔家乐福而去。
记者了解到,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累计蹲守25个小时,发现共享充电宝仅成功租赁5次,加上出售数据线,累计收获21元。
吴婷婷/摄
共享图书
借着共享经济的东风,图书也搭上了“共享”的直通车。记者关注了一个面向全国范围内借书的公众号。根据借阅规定,该借书公众号收取送书时的服务费(起始价+押金×2%)和押金,押金一般等于图书定价,还书后押金全额退款。这个共享图书最令人心动的规定是不限制借书数量和借阅时间,还书时读者自费找快递公司按照指定地址寄回即可。记者尝试借阅两本图书,均显示24小时发货,总计70元,订单页面显示服务费为9.4元,押金为70元,总计记者需要交纳借阅费用79.4元。
共享雨伞
5月,深圳福田、南山街头悄悄地出现了一种新鲜事物,那就是共享雨伞。这些共享雨伞随意地置放在马路栏杆上,和共享单车一样想用随时可以取走,合上伞柄就算完成归还,押金19元,租金每半小时收费0.5元。6月22日共享雨伞登陆浙江杭州市,不过寿命不足24小时,当天就被城管请“下架”了,原因是“这类共享雨伞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
■专家观点
共享需解决社会痛点
出租≠共享
中关村信息消费联盟理事长项立刚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如今火爆的共享经济从很大层面来说是出租的更高级表现形式,“我认为顺风车、一部分民宿是实实在在的共享经济,是将自己多余的东西分享于他人。但现在人们常说的‘共享’其实是渗透了新元素的商业形式,比如引入新的管理、结算模式,让交易变得非常简单。”项立刚举例说,共享单车其实就是出租单车,其发展势头强劲是因为它解决了人们日常生活中自行车存放不方便、需要防盗等痛点,但骑共享单车却不用担心以上问题,“所以虽然它也是出租的形式,但减少了社会成本、方便了人们出行,是对出租形式的改进和提升。”
进场≠成功
记者注意到,尽管共享经济声势浩大,却已经有部分“共享”企业因为丧失市场竞争力而迅速退出,但是同时也有很多企业借着“共享”闯进市场。那么什么才是有前景的共享产业呢?项立刚认为,并非所有“共享”就是好东西,共享要解决有痛点的问题,“比如说共享汽车,其价值在于汽车毕竟还是一个大件,而且受限购的影响,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购买,因此共享汽车可以有其服务的市场。”反之,有些共享项目价值低,不能成为广泛的需求,因此发展前景不明朗。他说:“比如像共享篮球,首先篮球的价值就不高,打篮球也不是社会大多数人的需要,而搭建共享篮球的平台,成本却比较高,盈利变得比较困难。同样,共享雨伞的问题也在于价值太低,地铁口10元一把就可以买回家。所以价值比较高,使用的范围比较大,大家都需要使用,这种东西成为共享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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