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支持地方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今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财政部国库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财政部党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支持地方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加大对困难地区库款调度力度,及时向中央部门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加快建立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全力做好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工作,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将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落到实处,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支持地方做好基层“三保”工作

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今年以来,财政部国库司切实履行职责,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加强基层“三保”监测,加大对地方资金调度力度,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支持地方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加强县级工资保障风险监测。国库司将经各省级财政部门逐一甄别的534个县纳入县级工资发放重点监测范围。同时,健全县级工资保障风险评估报告机制,要求全国各县按月对未来3个月的工资保障情况进行前瞻性研判,经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后,向财政部报送本地区工资保障风险评估报告,以尽早发现县级工资发放保障苗头性问题。

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印发《财政部关于阶段性提高2020年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的通知》,规定从3月1日至6月30日,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6月底政策到期后,继续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延长执行到2020年年底。各地因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现金流约1600亿元,按要求全部留给县级使用,增加基层财政库款保障能力。

加大对地方资金调度支持。加强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管理,重点关注财政收入降幅大、库款保障水平偏低、基层“三保”有风险隐患的地区,采取差异化调度、增加调度频次等支持措施,对西部和东北等困难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国库司按照财政部领导指示,针对湖北省受疫情严重冲击,财政减收增支压力大于其他地区的特殊情况,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建立库款周调度机制,切实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春节前夕,国库司就制定《春节期间紧急拨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资金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拟定紧急拨款工作机制,协调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信息网络中心,建立即时响应机制,保证资金拨付渠道顺畅。全司资金拨付岗位人员7X24小时待命,随时到岗,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开启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第一时间向有关中央部门和地方拨付疫情防控资金。

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国库司建立预算执行、国债发行与库款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库款安全稳健运行,精打细算组织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合理调整国债发行计划,在确保重点领域支出需要的同时,有效减低财政筹资成本。

坚决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决策部署

除了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今年财政赤字规模也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作为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为了确保宝贵的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中央明确提出要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财政部专门成立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国库司。国库司会同相关司局建立了直达资金监控机制,构建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同时开发了联通各级财政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动态监控,做到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和惠企利民。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监管要求,国库司在不到1个月时间里,开发建设了联通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将实行直达机制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建立资金台账,跟踪资金的分配、下达和使用情况,做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目前,系统已在中央本级、37个地区及所辖市县稳定运行,台账每日更新。同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及民政、人社、审计、税务等部门开放,信息共享共用,形成监管合力。

为规范和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一方面,国库司牵头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的监控监督制度,细化监管要求,明确监控重点;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制定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等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使用等要求,确保资金管理有章可循,构建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抓手,仅用20天时间,国库司就将90%以上的中央直达资金下达市县基层。同时,采取差异化调度、增加资金调拨频次、提高地方留用资金比例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库款的支持力度,保障基层直达资金的需求。

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国库司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出使用和政策实施效果情况,加强执行监控和分析研判,针对性采取措施,确保预算顺利执行,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今年11月底,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接近全面完成,库款调拨超九成,支出规模和支出进度持续增长,80%以上的资金已投入使用,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对疫情常态化防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力做好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工作

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库司抓紧推动特别国债发行工作,在1个半月内顺利完成了1万亿元国债招标发行工作,加强与人民银行等各方沟通协调,压实承销团责任,整个发行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国库司优化抗疫特别国债期限结构,将1万亿元国债分为5年期、7年期、10年期三种期限,其中,5年期发行4次共2000亿元,7年期发行2次共1000亿元,10年期发行10次共7000亿元。发行期间投资者认购踊跃,认购主体多元,平均投标倍数达到2.54倍,高于二季度一般记账式付息国债的平均投标倍数,发行市场化程度高,发行利率与国债二级市场衔接良好、发行结构合理,符合投资者预期,各界评价积极正面。今年6月18日至7月30日,抗疫特别国债分16批发行,圆满完成发行任务。

截至目前,抗疫特别国债所筹资金已经下达地方,地方正抓紧把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部分资金已形成实际支出,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

今年,我国加大了减税降费力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国库司在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推进的同时,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工作,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20年3-6月开展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通知,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资金保障、简化业务流程、明确业务规则,确保有关工作如期开展、平稳高效运行。

为把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国库司及时出台《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退付业务流程,建立健全非税收入退付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退付工作效率,突出“退到位、及时退”,确保非税收入应退尽退。

同时,国库司积极作为,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期间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退付管理,印发通知明确,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通知还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明确了退付标准和工作流程。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库司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各项需求,在政府采购方面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取得积极成效。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障政府采购市场有序运行。第一时间印发通知,明确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须审批,有效保障了一线抗疫和疫情防控的物资需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有效保障政府采购市场有序运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力度,带贫益贫成效明显。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供销总社出台了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要求预算单位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搭建了“扶贫832平台”,做好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工作,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抓好产销对接,助力农业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已有1.6万家贫困地区供应商入驻平台,上架商品8.5万款,覆盖全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交易额近70亿元,累计带动上百万贫困农户增收。

开通政府采购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制定相关防控预案,确保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受理窗口“不打烊”。将现场业务改为非现场方式,简化工作流程,降低维权成本,提升服务效率,缓解企业运营压力。对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在调查期间不予暂停采购活动,确保防控物资及时供给。

(记者 戴正宗)

关键词: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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