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银监分局对3家银行开罚单 并处110万元罚款

记者近日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对山东滕州建信村镇银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银行开出罚单,其中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处置不良等”被责令改正,并处110万元罚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下发的枣银监罚决字〔2017〕1号显示,山东滕州建信村镇银行因贷后检查不尽职,流于形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的处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下发的枣银监罚决字〔2017〕2号显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50万元罚款的处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下发的枣银监罚决字〔2017〕3号显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办理贴现、不良资产处置不真实、授信集中度超比例、未落实贷款担保条件的情况下办理票据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枣庄监管分局依据《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不良金额资产处置尽职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110万元罚款的处罚。

关键词: 枣庄 罚单 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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