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婚嫁彩礼“限高” 农村最多6万城区最高5万元

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近日,濮阳市出台《濮阳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

《意见》对婚嫁彩礼提出“限高”标准,其中提到,农村婚嫁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城区婚嫁彩礼不得高于5万元。

这条“新政”,被外界称为婚嫁彩礼“限高”令,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对此举表示“认同”,称该政策有利于遏制农村攀比彩礼不正之风。也有一些网友指出,政府“管得太宽”,并对该政策是否能推行,实际作用效果,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昨日,濮阳市文明委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政策出台前经过试点调研,但在全市推行确实存在难度,下一步将出台细则及其他配套政策。

针对该标准,有专家指出,婚嫁彩礼属于民俗,具体考量到生活水平,“虚高”现象符合市场规律,管得过宽,政策推行受阻,会变相降低政府公信力。

背景

濮阳彩礼居河南之首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一点资讯”曾针对河南婚嫁彩礼攀比现象,发起过一项网络大数据调查,并于2018年11月发布报告,共有8067名河南网友参与这项调查。

数据显示,河南彩礼平均约9.78万元,濮阳以13.91万的彩礼数额位居榜首,商丘地区以13.51万紧随其后,洛阳地区彩礼金额最低,6.21万元。75.51%的网友反对高价彩礼,认为“婚姻不是买卖”,18.5%的网友认为“在能承受的范围就好”,还有6%的网友表示“认同”。

据调查显示,网友认为社会攀比心理是造成高价彩礼的第一大原因,男女比例失调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至于如何遏制高价彩礼,40.26%的河南网友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介入遏制高价彩礼,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或许可以逐步纠正这种陋习。

彩礼限高,农村6万元,城市5万元

1月31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一栏中,发布了一条题为《濮阳明确规定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的消息。

消息提到,为弘扬社会文明风尚,有效治理高价彩礼,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我市出台《濮阳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了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

《意见》指出,全市倡导如下婚嫁彩礼“限高”标准:农村婚嫁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城区婚嫁彩礼不得高于5万元,村社党员干部本人及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3万元,公职人员本人及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2万元。

该条《意见》对婚丧嫁娶规模,也给出了限制标准。《意见》规定:在婚丧嫁娶方面,禁止大操大办,亲属随礼农村不超过50元、城区不超过100元;婚宴不超过15桌,每桌饭菜费用农村不超过300元、城区不超过600元;每瓶酒水农村不超过30元、城区不超过60元;每盒香烟农村不超过10元、城区不超过20元。

《意见》还要求,各县区、市直、中原油田要根据各自实际,按照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进一步细化标准,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群众普遍接受。对婚嫁彩礼“限高”标准公布后,仍索要和收受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打击处理。

网友认为政策“形式主义”,很难推行

河南濮阳实施彩礼“限高”政策后,引发网友热议。

“政府办实事,为政府点赞,最起码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支持!”有网友表示,随着彩礼价值越来越高,这一民间婚嫁习俗,成为很多年轻人娶妻的一道门槛。

也有网友提到,大龄青年娶媳妇难的问题再不得到妥善解决,后续衍生出的社会问题会越来越多,“得增强这方面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了”。

但也有网友提出不同意见。一网友认为该政策“有些形式主义”,“别搞这些实际上难以执行的政策”。该网友进一步解释称,两家子女决定结婚,彩礼高出“规定”,男方并不会到处宣扬女方家要的彩礼超标,“除非他不想结婚了,这规定太不现实”。

2月1日下午,新京报记者通过微博联系到上述网友解先生。解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住河南濮阳南乐县,弟弟和其女友在北京务工,“现在因为当地彩礼习俗的原因,俩人迟迟无法结婚”。

解先生称,濮阳当地婚嫁彩礼跟风严重,女方家提出了15万的彩礼要求,“弟弟现在很为难”,平时过年、过节也不敢回家,怕被催婚,但祖辈都是农民,“家里确实没钱”。他承认,该政策能起到提示作用,但其对实际效果持保留意见,“难推行,不好搞”。

回应

会出台配套政策 加大落实力度

就濮阳出台的婚嫁彩礼“限高”标准,2月1日,濮阳市文明委志愿服务科一侯姓科长告诉新京报记者,制止高价彩礼“具有现实依据”。他指出,濮阳市有三个贫困县,尤其是在偏远地区,男生因为高价彩礼无法娶妻,“即使结婚了,也可能因为高价彩礼而债台高筑,因此致贫了”。

侯科长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政策出台前经过充分调研,2017年该市台前县就制定了有关移风易俗的标准。他表示,台前县出台的指导标准在当时是“全国最先的”,“该地区现在白事上基本实现了,但是在高价彩礼上,效果仍然不理想”。此外,现在在濮阳市全市推行这一标准,也有借鉴其他省市政策成果。

侯科长向新京报记者坦言,该《意见》的具体实施,确实有难度。“下一步,我们会加大落实力度,并出台其他配套政策。”他表示,为配合此《意见》,政府部门将督促婚姻登记处进行宣传,和婚姻监察机构一起实行管理之力;包括改变土葬模式等等,将出台一系列政策。

据侯科长介绍,该市相关部门日前已下发移风易俗“三年规划”:2020年,在移风易俗方面大见成效。加大力度市县乡同步治理,从县到市,具体细则需要各县区去落实,比如要建立红白理事会、通过村民自治改变移风易俗等,对党员干部、纪委组织部门都制定了高价婚丧喜事报道制度和限制制度。

针对“农村彩礼限高标准为何比城市还高”的疑问,侯科长回应称,城市里彩礼本来就比较低,农村情况相对严重,思想也更难改变,所以就采取“农村比城市高”的形式,来进行治理。

声音

不能通过行政命令来管理 对待民俗问题需正确引导

昨天,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近年已有多地出台类似规定,“我个人认为,形式主义居多,这种规定最关键的是谁来监督?根据什么来处罚?据我观察,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花样百出,但是不中要害,形式主义和花样主义比较多”。

竹立家认为,社会治理、国家治理,重点还是在“治权”,“权力的运行要廉洁、公正、负责任”,民俗遵循演变规律,是中国传统一部分,对待民俗时,需小心谨慎,不能通过行政命令来管理,而是要通过正确方法引导。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学研究所副教授朱巍表示,该标准“是管得有点宽了”,在实际推行中,很难落到实处,“如果没有法则和具体措施,光说是没有意义的”。

他指出,彩礼是中国上千年来的传统,同时也是“节节腾高的”,具体考量到生活水平,“有些地方彩礼,虽然是虚高,但也是符合市场逻辑的,民间行为,应该由民间来管理,不应该由强行的法律来规定民间习惯”。

朱巍分析认为,“有法律的归法律,无法律的归习惯”,如果有“习惯法”能管的,法律不用去涉及。他同时表示,河南濮阳政府有这个想法“是好的”,“但我觉得,此事是不能管住的,管不住的话,会让政府的公信力变低,可以先从政府的工作人员,或者乡村干部开始推行,但可能很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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