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商超下乡村 ​新疆各地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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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隋云雁报道)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连日来,新疆各地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深入人心。

5月7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开展法治宣传进商超活动。30名律师、公证员,100余名普法志愿者走进昌吉市汇嘉生活广场、汇嘉超市、华洋超市,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实现“法治阵地在哪里,民法典宣传就延伸到哪里”。昌吉州普法志愿者文艺团队将民法典知识融入到文艺节目当中,吸引群众前来观看。

5月5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司法所联合辖区华清社区,面向华凌市场商户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该所所长王艳梅讲解了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纠纷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知识,解答关于欠款、合同未到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我们要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走进群众心里。”她说。

“借款不按时还怎么办?”“下水道堵塞,楼上邻居不付维修费怎么办?”“办理过户手续,能委托别人吗?”5月4日,哈巴河县200余名青年普法志愿者组成8个小分队进乡村、进小区、进商铺、进市场、进广场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5月6日,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在集市开展了“冬不拉弹唱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传统艺术形式,将民法典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理解与运用民法典,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库车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城南司法所在辖区南湖夜市设立“普法摊位”,乌尊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普法志愿者小分队来到集市“摆摊设点”,五眼泉司法所工作人员走入商业街向商铺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热斯坦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木材厂、加气站等企业向员工讲解民法典知识,“家门口”式的法律服务受到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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